案例介紹
- 項目名稱:
6.防水工程
- 服務項目:
施工規范
- 設計時間:
1970-01-01 08:00:00
6.1一般規定
6.1.1、本章適用于衛生間、廚房、陽臺的防水工程施工。
6.1.2、防水施工宜采用涂膜防水。
6.1.3、防水施工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崗位證書。
6.1.4、防水工程應在地面、墻面隱蔽工程完畢并經檢查驗收后進行。其施工方法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,規范的有關規定。6.1.5、施工時應設置安全照明,并保持通風。
6.1.6、施工環境溫度應符合防水材料的技術要求,并宜在5℃以上。
6.1.7、防水工程應做兩次蓄水試驗。
6.2主要材料質量要求
6.2.1、防水涂料的性能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,并應有產品合格證書。
6.3施工要點
6.3.1、基層表面應平整,不得有松動、空鼓、起沙、開裂等缺陷,含水率應符合防水材料的施工要求。
6.3.2、地漏、套管、衛生潔具根部、陰陽角等部位,應先做防水附加層。
6.3.3、防水層應從地面延伸到墻面,高出地面100mm;浴室墻面的防水層不得低于1800mm。
6.3.4、防水砂漿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:
1、防水砂漿的配合比應符合設計或產品的要求,防水層應與基層結合牢固,表面應平整,不得有空鼓、裂縫和麻面起砂,陰陽角應做成圓弧形。
2、保護層水泥砂漿的厚度、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。
6.3.5、涂膜防水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:
1、涂膜涂刷應均勻一致,不得漏刷。總厚度應符合產品技術性能要求。
2、玻纖布的接槎應順流水方向搭接,搭接寬度應不小于100mm。兩層以上玻纖布的防水施工,上、下搭接應錯開幅寬的1/2。